石家庄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工作已经启动,以下是关于该年度居民医保缴费的一些关键信息:
缴费标准
对于鹿泉区、栾城区、正定县和新乐市的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10元(其中包含10元长期护理保险费)。而对于其他县(市、区)的居民来说,个人缴费标准则是每人每年400元。大中专学生同样适用每人每年400元的标准,并且新生入学时如果已经缴纳了全部学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在校学习期间即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上调也不会受到影响。
集中征缴期
集中征缴期从2024年9月1日开始至2024年12月28日结束。具体而言,9月至11月的缴费时段为每月的1日至25日,而12月的缴费时段则为1日至28日。
参保范围
参保对象涵盖了所有未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的本市户籍居民,以及在本市中小学就读但未在其原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中小学生。还包括石家庄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的在校生,以及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居民、港澳台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等特定群体。
连续参保激励政策
自2025年起,针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四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一年,将提高其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同时,对于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也会相应地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值得注意的是,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得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断保后的等待期及影响
断保后重新参保设有等待期。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需承担三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这一期限自参保缴费之日起计算。若参保人存在多次断保的情况,则每多断保一年,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一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断保后再参保者,每断保一年会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总降幅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税务缴费渠道
为了方便市民完成缴费,税务部门提供了多种缴费模式与具体方式,如“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河北社保云缴费”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云闪付”APP、办税服务厅窗口、便民缴费自助终端、合作银行柜台及自助柜员机等途径。
石家庄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工作旨在确保广大居民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障带来的实惠。为了不耽误享受医保待遇,请符合条件的居民务必按照规定的缴费时间和标准及时完成缴费手续。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者想要了解具体的缴费流程,可以关注“石家庄本地宝”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的官方指南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