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医保政策,异地急诊就医的报销规则如下:
一、可报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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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异地就医备案条件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北京为就医地后,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可在北京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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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72小时内转入住院
若参保人在异地因急诊72小时内转入北京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急诊期间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可纳入当次住院费用报销。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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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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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通过医保平台备案,或线下到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就医申请,领取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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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就医医院是否在异地直接结算网络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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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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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等材料需由医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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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需在就医后5个工作日内,由参保单位或本人提交书面报告、门诊急救病历、检查报告等材料至参保地医保中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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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 符合条件的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手工报销流程申请。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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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效性 :备案后需在12个月内完成首次异地就医,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需定期更新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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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就医影响 :备案后仍可正常使用北京本地医保定点医院的服务,实现双向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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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超过72小时未转入住院,急诊费用需自费,回京后手工报销。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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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患者及特殊疾病 :如癌症、糖尿病等,需符合相关条件并备案后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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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 :未备案的急诊费用需先行垫付,回京后通过手工流程报销。
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提前电话咨询北京医保中心(010-12333),确认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