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的需求,以下是关于马鞍山市《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48号)中房屋补偿标准的详细解读:
1. 政策背景与适用范围
《马鞍山市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48号)于2019年4月15日起施行,旨在规范集体土地及其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适用范围为马鞍山市花山区、雨山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示范园区范围)以及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区域内的集体土地及其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2. 房屋补偿标准
根据政策,房屋补偿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价值补偿
- 补偿原则: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 评估方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被征收人可申请复核评估,甚至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
- 搬迁费:根据实际搬迁距离和房屋面积计算,具体金额由当地政府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
- 临时安置费:在过渡期内,被征收人可获得临时安置补偿,补偿标准根据房屋面积和过渡时间确定。
(3)房屋装修与附属物补偿
- 装修补偿: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或经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
- 附属物补偿:根据房屋类型和附属物种类,具体补偿金额如下:
- 住宅类楼房(二层及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 预制或现浇混凝土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 砖瓦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 平房(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 其他附属物(如仓库、水泥地坪、沼气池等)也有具体补偿标准。
3. 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选择以下两种补偿方式之一:
- 货币补偿:根据房屋评估价值及附属物补偿金额直接发放货币。
- 房屋产权置换:提供与被征收房屋价值相当的安置房,同时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
4. 其他保障措施
- 社会保障:对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政府通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提供每人2至4万元的缴费补贴,以保障其未来的养老权益。
- 公开与公平:征收补偿安置遵循程序规范、补偿合理、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5. 法律依据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
- 《马鞍山市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48号)。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条款或实际操作中的细节,建议咨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