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产前检查医保报销额度根据参保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
- 参加雅安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前检查费用实行一次性定额补助,生育的定额补助标准为 700 元;怀孕满 4 个月(孕 16 周)以上终止妊娠 500 元;怀孕不满 4 个月(孕 16 周)终止妊娠 300 元。
- 参加雅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产前检查费用实行一次性定额补助,定额补助标准为,生育或怀孕满 7 个月(孕 28 周)以上终止妊娠 350 元。其中,居民一档按 45% 支付,即 315 元;居民二档按 50% 支付,即 3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