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退的最后一个步骤是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根据相关流程和规定,具体步骤如下:
一、办理退休手续的核心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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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并完成公示
向单位提交《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身份证、劳动合同等材料,经单位初审后进入公示环节,公示期通常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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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审核与批准
公示无异议后,单位将材料报送至当地社保部门(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或职工养老保险科)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专家评审委员会确认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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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退休登记
完成上述流程后,社保部门将核发退休证,标志着正式退休。退休后,职工将开始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二、所需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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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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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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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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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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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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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技术鉴定结论(含病历、诊断证明等)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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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病退申请通常需在每年4月或10月提交,但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政策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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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部分地区可能对年龄、缴费年限等条件有细微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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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职工本人申请,需提供单位签字盖章的书面申请。
通过以上步骤,病退流程将顺利完成,职工可依法享受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