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
根据广西职工医疗保险的最新政策规定,职工医保的终身享受条件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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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需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满 25年 ,且其中 实际缴费年限 (即个人缴费部分)需满 5年 ,退休后即可停止缴费并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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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说明
- 部分早期政策文件可能提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累计缴费年限,但根据近年政策调整,已统一调整为25年。
二、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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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满年限的补缴
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25年,可选择一次性补缴不足部分(按退休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8%缴费),补缴后即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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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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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将导致连续缴费年限清零,需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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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个人医保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至用尽,门诊和药店购药仍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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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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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职工,需累计缴费满25年且实际缴费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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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以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50岁)为准,超过退休年龄未缴足年限需补缴。
以上政策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的规定整理,具体执行中可能因地区细则略有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