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社保退休新政策主要涉及延迟退休、养老金调整、病残津贴以及退休 “一件事” 联办等方面,具体如下:
- 延迟退休政策: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 60 周岁延迟到 63 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 50 周岁、55 周岁,分别延迟到 55 周岁、58 周岁。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 3 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 50 周岁、55 周岁及男职工 60 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也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 3 年。
- 2025 年养老金调整政策:
- 定额调整:每名退休人员每月增加 35 元,较 2024 年的 30.5 元提高了 4.5 元。
- 挂钩调整:工龄挂钩单价从 2024 年的 0.8 元 / 年提升至 2025 年的 1 元 / 年;养老金挂钩比例从 2024 年的 1.34% 降至 2025 年的 1.2%。
- 倾斜调整:高龄倾斜标准引入 “分档累加” 机制,70 - 79 岁每月加发 30 元,80 - 89 岁每月加发 50 元,90 岁以上每月加发 80 元。广西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补贴金额可能从 3 元 / 月提高至 5 元 / 月。
- 病残津贴政策: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月标准和支付期限根据参保人员申领病残津贴时的年龄、累计缴费年限等确定,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 退休 “一件事” 联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等多部门协作,推动职工退休 “一件事” 业务办理模式创新。在广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线上通过 “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智桂通” 移动端,提交高效办成职工退休 “一件事” 申请表和相应材料,可一次性集成办理人社、医保、住房公积金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多个退休相关业务,实现办事材料最简化,大幅提高业务审核办理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