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医保中心的电话是12393。该热线提供全天候服务,确保在节假日和上班时间都能解答群众的医保相关问题。
镇江市医保中心电话
医保服务热线
镇江医保服务热线是12393,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确保在节假日和上班时间都能解答群众的医保相关问题。12393热线的设立不仅提高了医保服务的可及性,还通过全天候服务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热线服务内容
12393热线服务内容包括个人及单位查询业务、临时异地就医业务、政策咨询等。此外,热线还提供多语种服务,方便不同语言背景的居民咨询。
热线服务成效
自2021年9月上线以来,12393热线累计受理群众诉求达47.9万人次,服务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9.5%以上。高满意度和大量的咨询量反映了12393热线在解答医保问题和提供信息服务方面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镇江市医保中心地址
主要服务地点
镇江市医保中心的主要服务地点包括:
- 市医保综合服务大厅:镇江市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 京口办事处:镇江市京口区谷阳路217-2号(京口区卫健委一楼西侧)。
- 润州办事处:镇江市润州区朱方路245号(润州区七里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内)。
- 丹徒办事处:镇江市丹徒新城谷阳大道286号(原丹徒区粮食局一楼西侧)。
- 新区办事处:镇江市大港新区兴港西路2号(一院新区分院内)。
其他服务地点
还包括丹阳、扬中、句容等地的医保办事处。这些多样化的服务地点确保了城乡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医保服务。
镇江市医保中心工作时间
工作日工作时间
医保中心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这一时间安排符合大多数上班族的时间安排,方便了参保人员在工作日办理医保业务。
节假日工作时间
节假日期间,医保中心的服务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节假日的工作时间安排确保了参保人员在节假日也能顺利办理医保业务,提升了服务的连续性和便利性。
镇江市医保中心服务项目
参保登记与缴费
参保登记、变更、退休、注销、补缴等。这些服务项目涵盖了医保业务的主要方面,确保了参保人员在不同情况下都能得到及时的帮助和服务。
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员可以在网上平台或通过电话进行异地就医备案。便捷的异地就医备案流程提高了参保人员的就医体验,减少了因手续繁琐带来的不便。
生育津贴支付
生育津贴的支付和领取指南。明确的生育津贴支付流程和标准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提升了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江苏镇江医保中心的电话是12393,提供全天候服务,确保在节假日和上班时间都能解答群众的医保相关问题。医保中心的主要服务地点包括市医保综合服务大厅和各区医保办事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服务项目涵盖参保登记与缴费、异地就医备案、生育津贴支付等,确保了参保人员在不同情况下都能得到及时的帮助和服务。
镇江医保中心在哪里
镇江市医保中心及其各办事处地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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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医保中心
地址:镇江市运河路79号
邮编:212003
电话:0511-85340607 -
医保中心京口办事处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谷阳路217-2号(京口区卫健委一楼西侧)
电话:88892360 -
医保中心润州办事处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朱方路245号(镇江市七里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内)
电话:88835360 -
医保中心丹徒办事处
地址:镇江市丹徒新城谷阳大道286号(原丹徒区粮食局一楼西侧)
电话:88830360 -
医保中心新区办事处
地址:镇江市大港新区兴港西路2号(一院新区分院内)
电话:88839360
镇江医保中心的官方网站信息
镇江医保中心的官方网站是 镇江市医疗保障局官网 。
在该网站上,您可以进行以下操作:
- 个人网上业务:登录后,可办理参保登记、费用报销、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业务查询等。
- 单位网上业务:登录后,可办理参保人员增员申报、减员申报、单位补收核定等业务查询。
镇江医保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镇江医保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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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和实施医疗保障政策:负责拟订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药价格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方案,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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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开展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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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标准,推进建立医疗保障待遇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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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服务管理:组织实施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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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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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市一体的医疗保障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