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山东(济南市)产前检查费用医保可报销,具体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标准
-
纳入门诊统筹报销
所有参保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均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范围,不再实行定额结算。
-
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
三级医院 :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60%
-
二级医院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70%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0%
以上标准为全年累计计算。
-
二、报销流程与注意事项
-
流程简化
参保人持医保卡或身份证即可正常挂号就诊,门诊统筹将自动按职工医保待遇标准进行报销,无需额外申请或垫付费用。
-
保障限制
-
仅限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
不含器官组织源、器官组织源贮存费用。
-
三、其他相关说明
-
历史政策对比 :此前产前检查可能按项目定额报销,现调整为按门诊统筹比例报销,进一步提高了保障水平。
-
申领条件 :需满足社保参保满1年、生育符合国家政策、生产时生育保险在参保状态等条件。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当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儿。若已参保但未享受该政策,需关注医保部门通知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