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宁波医保在上海的使用方式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开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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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宁波参保人员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通过线上平台(如“浙里办”)或线下医保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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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上海市内支持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包括15家三级医院(如瑞金医院)和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结算方式与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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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刷卡结算
在上海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时,持宁波社保卡可现场直接刷卡结算,无需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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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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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执行,即药品、诊疗项目及收费标准按上海标准,门诊自负段及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按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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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宁波)医保基金对上海医疗费用按约定比例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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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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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实时刷卡 :若遇系统故障,需先自费结算,回宁波后通过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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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就医 :宁波参保人员转至上海治疗,需提前确认备案状态,费用同样可纳入异地结算。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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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 :通过医保转诊渠道转诊至上海的病例,可直接使用异地结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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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对接 :目前两地医保系统已实现部分数据共享(如影像资料),未来将扩展至更多医疗机构。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8年9月以来的政策调整,确保与最新改革措施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