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起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的报销规则如下:
一、起付标准
- 累计起付线 :每年300元,年度内累计计算。即当年度门诊费用超过300元后,超出部分方可纳入报销范围。
二、报销比例
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报销比例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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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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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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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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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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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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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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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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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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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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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
- 报销比例参照一级医疗机构执行。
三、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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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4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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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4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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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 :2000元/年
注意 :不同城市可能存在差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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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2024年政策将起付线提高至200元,在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分别提高至80%/85%,年度支付限额提升至4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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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2024年政策在职职工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退休人员2000元,且不计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四、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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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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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起付标准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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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用完即止。
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当地医保政策,部分城市(如聊城市)对门诊慢特病有单独报销渠道,需按专项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