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的联系电话是0458-12393。该中心主要负责医疗保险的相关业务,提供政策咨询、费用结算等服务。
伊春医保办电话
联系电话
伊春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的联系电话是0458-12393。该热线提供24小时服务,方便参保群众进行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
热线功能
12393热线整合了医保服务热线15个,实现了12393与12345双线并行,进一步满足群众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和异地就医等业务需求。
注意事项
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医保工作人员进行电话诈骗,参保人员需提高警惕,注意甄别消息来源和真伪,切勿提供个人敏感信息。
伊春医保办地址
新办公地址
伊春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的新办公地址是伊美区黎明北路19号,位于伊春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层。
原办公地址
原办公地址是伊美区林都大街10号,位于伊春市行政资源交易中心3层,目前仅办理医保咨询业务。
营业时间
新址的办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伊春医保办业务范围
主要职责
伊春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落实国家、省、市的医疗保障制度和政策法规,制定全市医疗保障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管理各项医疗保障基金,签订和管理市级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维护和管理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化平台等。
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包括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在伊部分中省直企业职工以及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险种的经办业务。
特色服务
伊春市医疗保障局推出了异地就医“免备案”、结算流程便捷化、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广等特色服务,提升了群众的医保服务体验。
伊春医保办服务评价
服务质量
伊春市医疗保障局通过优化流程、强化数智赋能等措施,提升了医保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提升。
投诉与建议
伊春市医疗保障局设立了多种投诉和建议渠道,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及时解决参保群众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
伊春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的联系电话是0458-12393,新办公地址为伊美区黎明北路19号。该中心主要职责包括落实医保政策、管理医保基金、签订和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等。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和提升服务质量,伊春市医疗保障局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伊春医保办的具体地址是什么
伊春医保办的具体地址已经变更,现地址为:
伊春市伊美区黎明北路19号伊春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层。
该中心自2024年10月14日起正式在新址办公,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伊春医保办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伊春医保办,即伊春市医疗保障局及其下属的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保障政策的制定与执行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政策: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 制定地方政策:根据国家和省级要求,拟订伊春市的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
医疗保障基金的管理与监督
- 基金监督管理: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 基金预算与结算:负责基金的预算、决算编报,确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医疗保障待遇的落实
- 筹资与待遇政策: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一。
- 长期护理保险: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落实相关待遇。
医药服务与价格管理
- 药品与医用耗材管理: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监督实施,确保价格合理。
- 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推动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与信息化建设
- 经办管理: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
- 信息系统维护:维护和管理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化平台,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法规与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 法规执行:监督执行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 信用评价与信息披露: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强透明度。
伊春医保办如何办理医保报销
在伊春市办理医保报销,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办理条件
- 已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确保您的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已完成,并且已经缴纳了当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 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必须在伊春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包括住院和门诊。
- 保存相关单据和资料:在就医过程中,务必保存好所有的医疗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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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原始收费收据
- 住院费用结算单
- 出院诊断证明
- 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如适用)
- 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
- 社会保障卡
- 身份证
- 银行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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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门诊发票
- 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 病历复印件
- 诊断证明书
- 银行卡号
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材料:将所有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
- 审核与批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会在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若材料不齐全,会通知您补正。
- 领取报销单:审核通过后,您将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并完成报销手续。
报销比例
- 住院报销比例:
- 学生、儿童:三级医院55%,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65%
- 70周岁以上老年人:三级医院50%,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65%
- 其他城镇居民:三级医院50%,二级医院55%,一级医院60%
- 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5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0%,年度限额400元或300元(根据缴费档次不同)
- 门诊特殊病种:不设起付线,高档报销90%,低档报销60%,年度限额6万元
注意事项
- 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保存好所有就医凭证。
- 如有异地就医需求,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及时关注伊春市医疗保障局的最新政策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