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口腔医院医保报销范围如下:
- 门诊单病种:省直职工医保可报销根管治疗(牙髓炎)、牙周治疗(洗牙 + 龈下刮治)、埋伏牙拔除(拔智齿)、复杂牙拔除(残根、残冠)、死髓牙保护(基础材料牙冠修复)、窝洞充填(基础材料补牙)。长沙市职工(灵活就业)医保(含省本级、市本级、长沙县、浏阳市、望城县、宁乡市)可报销根管治疗术、埋伏阻生牙拔除术、复杂牙拔除术、牙周基础治疗术。
- 门诊统筹:湖南省内职工医保在长沙市口腔医院就诊产生的门诊费用,其中常见病、慢性病均可按门诊政策报销,但健康体检、美容、义齿等非功能性医疗保健与康复服务不纳入报销范围。湖南省外门诊统筹具体报销政策,取决于参保地医保政策,经系统联网核算。
- 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扣除起付线按比例报销,须有住院指征,美容整形类、有第三方责任人等情况不予支付。享受住院报销的医保有省、市(含市本级、长沙县、浏阳市,不含宁乡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省级城乡居民医保、大学生医保。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报销比例和条件可能因地区、医保类型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患者在就诊前可详细咨询医院医保部门或当地医保管理部门,以了解准确的报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