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渭南市职工医保报销标准及流程如下:
一、门诊统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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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年度起付线为200元,适用于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及多发病常见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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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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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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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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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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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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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比例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即67%、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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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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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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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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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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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含大病互助基金30万元,总限额40万元)。
二、住院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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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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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区内:乡镇卫生院150元→200元,一级医院400元→200元,二级医院550元→200元,三级医院550元→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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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区外:一级医院500元→200元,二级医院1000元→200元,三级医院2500元→200元,三特医院3500元→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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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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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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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退休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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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8%(退休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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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6%(退休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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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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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5%(退休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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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3%(退休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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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退休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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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每年最高支付13万元(含大病互助基金30万元,总限额40万元)。
三、其他重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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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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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65%、55%,起付标准2000元、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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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一级、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0%、60%,起付标准500元、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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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政策
- 将多发病常见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与住院政策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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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住院优惠
- 同一病种多次住院时,起付线标准降低10%。
四、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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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医疗费用发票、住院病历、诊断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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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结算 :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自主备案后,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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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 :未备案或超限部分需提交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
以上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了起付线、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进一步优化了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