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9日,最新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如下:
一、药品目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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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收录数量
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共收录药品3159种,其中西药1398种、中成药1336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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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药品类型
包括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15种、罕见病用药13种、抗感染用药7种、中成药11种、精神病用药4种及其他领域用药21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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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调整时间
2024年12月13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3年药品目录,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二、重点调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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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目录药品
43种药品因临床替代或长期未生产被调出,涉及西药31种、谈判西药2种、中成药1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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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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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药品支付限额缩短,如丁苯酞注射液(胶囊/注射液)支付不超过14天,奥拉西坦等7种药品归类为丙类自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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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等可通过省级医保目录调整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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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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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分类 :分为甲类(全额报销)、乙类(自付比例)和丙类(全额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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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甲类药品按约定比例报销,乙类需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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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部分药品仅限特定疾病(如丁苯酞仅限急性脑卒中患者)、医疗机构等级(如舒血宁仅限二级及以上医院)或支付天数(如银杏达莫注射液限14天)。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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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如陕西省新增91种药品,其他地区可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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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建议 :建议使用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直接结算,避免因政策差异影响待遇。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医保局及各地医保部门的官方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