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结算、直接结算、预付制
关于医保局回款政策,综合近年来的政策文件和实施情况,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结算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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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后付制”转向“即时结算”
国家医保局自2025年1月13-14日发布文件,推动医保基金对医疗机构结算方式改革,将原有的60天“后付制”缩短至30天。通过建立高效结算机制,优化医院资金流转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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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覆盖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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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耗材领域 :2025-2026年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医保与药企直接结算,试点地区包括江西、天津、福建等地,已实现回款周期缩短至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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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集中采购 :通过医保基金预付和直接结算,解决“三角债”问题。例如,贵州省医保局要求医疗机构按采购金额的50%预付货款,确保及时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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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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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预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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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按比例预付,如年采购金额的30%-50%提前支付给医疗机构作为周转资金,缩短从验收到结算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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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地区要求医疗机构在30天内完成与企业的结算,禁止分批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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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与监督
将医疗机构按时结算药款率纳入考核指标,强化对回款工作的监督,保障医药企业资金流。
三、其他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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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老年人的专项补贴
部分省份(如贵州)探索对65岁以上参保人员给予10%的医疗费用返款补贴,减轻其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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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创新
推广医保基金与银行合作建立直接结算系统,实现患者就诊当天或次日收到医保款项,提升医院运营效率。
四、实施效果
通过上述改革,部分地区(如福建、江西)已成功将回款周期缩短至30天,企业资金压力显著缓解,患者就医体验也得到改善。未来全国范围内将逐步推广直接结算和预付制,进一步完善医保资金管理机制。
以上政策体现了医保局通过多元化措施优化医保资金流、降低医疗机构和药企成本、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综合改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