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具体如下:
- 甲类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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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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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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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等。
- 乙类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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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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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参保人使用乙类药品时,需要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剩下的部分纳入报销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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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
此外,医保药品目录还包括丙类药品,这类药品主要针对创新药和高价值药品等,需完全自费。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保人可以通过输入具体药品名称,查询该药品是否在医保目录范围内、所属药品分类以及具体报销类别等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