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相关规定,自《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实施后,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统筹基金主要有以下用途:
- 住院报销:参保人在医院住院产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可按一定比例从统筹基金中报销。例如在三甲医院住院花费 5 万元,医保可报销 70%,即 3.5 万元。
- 大病治疗:对于癌症化疗、器官移植等特殊门诊费用,统筹基金也会按一定比例进行报销,报销比例通常在 60%-80%。
- 应急储备:在一些特殊时期,如疫情期间,用于救治患者的费用,以及新药纳入医保目录所需的资金等,都可能从统筹基金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