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自动扣款的开通方式因地区和缴费类型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开通方法:
城乡居民医保
- 北京:符合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缴纳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条件的,医保部门每月底自动划扣,无需参保人进行操作。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缴纳时,需个人账户资金足额;使用他人医保个人账户缴纳时,需先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京通小程序或经办柜台办理共济备案,且单个账户资金足额的情况下才可划扣。
- 厦门:以闽政通 APP 为例,打开闽政通,登录后在首页选择 “i 厦门”;进入后选择 “税务社保业务”;在税务社保业务模块中点击 “一卡通委托”;为本人缴纳的,直接点击查询,为他人代缴的,输入相关信息后点击查询;查询后,显示已城乡居民参保但未建立委托关系的,点击 “我要委托”;输入验证码后,再次点击 “我要委托”;输入需要绑定的银行卡信息,点击 “确认” 即可。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 “厦门医疗保障”,为已建立 “家庭医疗共济网” 的成员进行代缴登记,医保部门将直接从其家庭共济账户扣款。
职工医保(部分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适用)
- 济南:对于参保单位,医疗保险基金银行代扣代缴业务分两种协议,一是双方协议《医疗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适用于开户银行在工行、农行、建行、中信、齐鲁银行开户的参保单位;二是三方协议《医疗保险费小额定期借记协议书》,适用于在工行、农行、建行、中信、齐鲁银行之外开设银行账户的参保单位,目前由光大银行代为扣款。按照协议规定,每月的 6 日至 10 日医保中心从 “核三” 系统提取单位申报数据并扣款(遇节假日顺延)。
- 十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通过 “楚税通” APP 缴费。打开 “楚税通” APP,点击【首页】—【灵活就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自缴】,选择险种【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勾选需要缴费的参保信息条目点击【下一步】,选择缴费所属期、缴费档次,点击【申报信息】,确认起止年月、缴费金额无误点击【缴费】,核实参保机构无误点击【继续缴费】,可使用第三方(微信、支付宝、云闪付)进行缴款。
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和系统设置存在差异,开通自动扣款前,建议仔细阅读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相关指南和说明,如有疑问,可拨打当地医保服务热线 12333 或税务服务热线 12366 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