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统筹支付和个人支付是医疗保险体系中用于分摊医疗费用的两种主要方式。
- 医保统筹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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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医保统筹支付是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即医保直接报销的部分,这部分不需要患者自己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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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包括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特殊门诊费用、急诊抢救后收入院的病人住院前留观7天内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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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需要达到医保统筹地区起付线标准,具体标准根据参加的医保类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以及医院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 个人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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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个人支付是指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后,参保人员此次就医所需支付的总费用,包括个人自付和个人自费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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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包括门诊费用、医保范围内的自负费用、起付线以下、乙类先行自付、按比例自付、封顶线以上、目录范围内超限价部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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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这部分费用可先由医保个人账户内的余额进行支付,不够的部分再用现金等方式支付。
举例说明
假设小刘(职工医保)在医院住院看病,总花费8000元,其中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200元,纳入医保目录的医疗费用7800元,个人自付1404元,起付线900元,统筹基金支付5658元,个人支付23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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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统筹支付 :5658元(医保目录内的费用,在起付线标准以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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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 :1404元(起付线以下部分 + 乙类先行自付 + 按比例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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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费 :200元(医保目录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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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支付 :2342元(个人自付 + 个人自费)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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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统筹支付 :针对医保目录内的费用,由医保基金直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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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支付 :包括医保目录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外的自费部分,由患者自己承担。
了解这两者的区别和支付规则,有助于更好地管理个人医疗费用,合理利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