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7月四川省职工医保政策调整,住院起付标准如下:
一、起付标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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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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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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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9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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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60元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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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附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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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50周岁增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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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0周岁增加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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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80周岁增加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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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90周岁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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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调整背景
本次调整旨在降低参保人员自费门槛,引导合理利用医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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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分段
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以下比例报销(以最高支付限额30000元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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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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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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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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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内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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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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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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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内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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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内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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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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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政策
白血病、恶性肿瘤等5类特殊慢性病按“多疗程住院”待遇执行。
三、历史调整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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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标准为:一级医院9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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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曾短暂调整为一级400元、二级650元、三级9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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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再次下调至当前标准
以上信息综合自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及各地官方文件,具体执行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