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三大目录是指 医保药品目录 、 诊疗项目目录 和 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具体对照方法如下:
- 医保药品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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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 :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这类药品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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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参保人需要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剩余部分纳入报销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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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药品 :数量庞大,占全市场药类98%,完全自费。包括一些临床非必需、价格较高的药品,如进口药品、保健品类、高档药等。
- 诊疗项目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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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了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且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例如,各种检查、化验、治疗、手术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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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包括病历工本费以及各种美容、健美项目、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 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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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服务设施,如床位费、护理费、手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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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报销的医疗服务设施包括急救车车费、住院陪护费、洗理费和文娱活动费等。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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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和患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医疗保险类型和需要,查找相应的目录,并按照目录中规定的范围和条件来确定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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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不同地区对医保目录的具体实施细则可能有所差异,建议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