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支持异地住院报销,但需按参保地政策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一、报销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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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需在参保地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备案后可在备案地享受参保地医保待遇。
- 取消备案限制 :2025年1月起,城乡居民医保在省内跨统筹区住院无需备案,跨省异地住院可通过国家医保APP线上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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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结算
需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医保联网结算功能,费用可直接结算;若无法直接结算,需办理补记账手续。
二、报销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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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未办理转诊的报销比例下降30%;已办理转诊的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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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未办理转诊的报销比例下降20%;已办理转诊的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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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患者 :跨省异地就医时,未办理转诊的报销比例再下降10个百分点。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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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在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通过医保系统直接扣除应报销金额,个人自付部分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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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记账手续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直接结算,需提供医疗费用明细、出院证明等材料回参保地办理补记账手续。
四、所需材料
报销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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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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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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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证明、医药费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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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长期居住备案人员)。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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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要求 :跨省异地就医需提前办理转诊手续,转诊后按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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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对报销比例、起付标准等可能有具体规定,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综上,城乡居民医保异地住院报销需结合备案、转诊及结算方式,具体比例和流程以参保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