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没有公开信息显示黑龙江有贪污 7000 亿的相关案件。
不过,黑龙江省曾查处过一些重大贪污腐败案件,涉及金额巨大。例如,黑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曲敏,在 2001 年至 2022 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6843 万余元。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显刚,利用担任双鸭山市市长、市委书记,黑龙江省政府秘书长,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同时还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鹤岗市委原书记张恩亮,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 379 万余元,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7317 万余元,还挪用公款 3000 万元。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黑龙江省贪污腐败案件的相关信息,可以关注官方媒体的报道或相关政府部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