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甘肃省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家庭共济政策下可以用于支付已参保家庭成员的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具体规定如下:
一、家庭共济政策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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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授权给配偶、父母、子女使用,用于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付部分(如门诊、住院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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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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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如子女)需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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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医保报销仍由参保人本人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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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甘肃省的扩展政策
自2024年9月1日起,甘肃省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并新增了跨省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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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范围
除配偶、父母、子女外,其他近亲属(如兄弟姐妹)也可开通医保钱包实现资金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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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
家属可通过医保钱包实现跨省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互转、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等。
三、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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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家庭共济账户
参保人需通过当地医保平台办理家庭共济账户绑定,选择被授权人并确认授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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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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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就医时,可通过医保定点机构直接使用授权人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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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时,资金转移至异地医保钱包后,按当地规则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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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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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授权人未参保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仍可支付其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但被授权人无法享受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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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政策仅适用于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无此功能。
综上,2025年甘肃张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通过家庭共济政策为已参保家人报销个人自付部分,且支持跨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