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甘肃省医疗保障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的医疗费用,具体如下:
一、使用范围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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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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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报销项目
- 公共卫生费用(如疫苗接种)、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等非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支出。
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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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亲情账户
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绑定已参保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的亲情账户,绑定后即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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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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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如父母、子女)需同时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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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共济人已参加职工医保,其医疗费用报销仍按职工医保待遇执行,个人账户仅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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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意义
该政策扩大了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实现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与近亲属医保的“家庭共济”,有助于缓解家庭医疗负担。
四、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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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 :未办理医保卡的新生儿可通过绑定亲情账户申请电子医保凭证完成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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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区使用 :家庭共济账户资金可在全省范围内使用,不受统筹区限制。
以上信息综合了甘肃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及官方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