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交了10年社保后转回内地,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操作:
一、转移条件
根据深圳市社保转移的相关规定,需满足以下条件:
- 养老保险:
- 在深圳已参加养老保险并有缴费记录。
- 参保状态已停交(如离职)。
- 未办理退休手续。
- 无欠费记录。
- 医疗保险:
- 在深圳已参加医疗保险并有缴费记录。
- 参保状态已停交。
- 无未办结的业务。
- 无欠费记录。
二、转移流程
申请阶段:
- 前往深圳市社保局,提供身份证原件。
- 通过自助终端机或窗口申请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 如果由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审核与转移:
- 深圳社保局审核是否符合转移条件,符合条件的出具转移凭证。
- 将转移凭证递交至转入地社保机构,由转入地社保机构向深圳社保局发送同意接收函。
- 深圳社保局收到同意接收函后,完成审核并办理转移手续。
办结阶段:
- 深圳社保局将转移信息表和基金转移至转入地。
- 整个过程通常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收取手续费。
三、注意事项
提前了解老家政策:
- 不同地区的社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转入地社保机构,了解相关政策要求。
时间安排:
- 社保转移不是即时完成的,建议尽早办理,以免影响社保连续性或退休待遇。
材料准备: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 如需代办,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避免断缴:
- 转移过程中需确保转入地的社保已建立,避免因断缴影响权益。
费用问题:
- 深圳社保转移通常不收取手续费,但部分地区可能有额外费用,建议提前咨询转入地社保机构。
四、补充说明
根据最新政策,从2021年4月1日起,广东省内流动就业参保人员无需办理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符合领取条件时由省内最后参保地统一归集处理。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直接联系深圳社保局或转入地社保机构获取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