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藏自治区,包括阿里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通常是按年度征缴的。参保人员需要在规定的集中缴费期内完成缴费,以便在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医保待遇。如果在集中缴费期之后或期间未能完成缴费,可能会影响到医保待遇的享受。
在特定情况下,如医疗救助对象、父母任一方或双方参加我区基本医疗保险的一周岁以内婴儿、因个人就业状态发生变化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切换医保关系等人群,不受集中参保缴费期限制。
如果您已经交了10个月的医保费用,理论上应该是已经完成了当年的缴费义务。但是具体是否可以报销住院费用,取决于您是否按时足额缴纳了全年费用,并且满足其他相关条件,例如是否有连续参保的要求等。
建议您直接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最新的政策规定,以获得准确的信息。这是因为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操作流程可能会根据当地的规定有所变化,而且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或者新的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