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医保卡可以在老家用,以下是具体情况:
- 异地就医备案: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退休后回到老家长期居住的人员,需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通过 “深圳医保” 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等 10 个渠道进行备案,允许容缺办、承诺办,支持就医前、就医中、就医后全周期办,办结时限由国家规定的 2-3 个工作日缩短至 1-2 个工作日,部分渠道实现秒批。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广东省内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办理备案,在省内跨市发生的普通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广东省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则需办理备案手续,才能享受相应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
- 就医结算:
- 住院费用:参保人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有所不同。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市外转诊手续的,执行市内就医支付比例;异地急诊抢救的,支付比例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 90% 支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 80% 支付,其中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 90% 支付。
- 门诊费用:自 2023 年 10 月起,深圳医保新增异地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市外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可享受医保统筹报销,但居民医保、职工基本医保二档参保人在异地就医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应当选定一家联网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按 75% 记账给付,在非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此外,深圳已实现 52 种门诊特定病种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以及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 10 种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药店购药:自 2024 年 1 月 12 日起,深圳市已实现参保人在跨省、省内联网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直接结算(限购买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药品)。
如果因定点医药机构系统故障、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损坏或者正在补办等原因不能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可以待故障恢复后到就医的医药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也可以保留单据和相关资料,通过深圳医保线上、线下渠道申请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