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四川泸州急诊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无需备案情况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内、重庆市、贵州省及云南省六个试点统筹区(省本级、昆明市、昭通市、楚雄州、大理市、丽江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凭有效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入院,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出院时直接结算报销。
需备案情况
- 视同备案: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办理备案手续。但如果是在非上述免备案地区的异地急诊,建议先电话咨询泸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市本级:0830 - 3116467),确认当地政策及后续报销流程。
- 住院前已备案:参保人员在异地急诊就医前已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四川医保 APP、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在异地急诊住院时,可直接在就医地选择已开通跨省住院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 住院期间补办备案:参保人员入院时未办理异地备案,符合条件的在出院结算前通过上述线上渠道或线下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后,也可直接联网结算报销。
- 手工报销:若参保人员在泸州市外未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或因特殊原因未即时联网结算的,其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后,按照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医疗机构收费票据、费用明细清单(加盖鲜章)及相关检查报告等材料,意外伤害就医的还需提供住院病历、《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审核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