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2025年1月1日起,云南省昆明市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有以下调整和说明:
一、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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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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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昆明市到云南省内其他州市或外省就医均需备案,包括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转诊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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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转院或异地急诊抢救的,视同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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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 支持线上备案(通过医保部门官方APP或微信公众号)和线下备案(医保经办机构窗口)。
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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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 完成备案后,在开通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可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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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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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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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8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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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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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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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职工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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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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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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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不可跨省使用,仅限参保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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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额不可跨省转移,需待未来医保制度改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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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住院时需出示医保卡、身份证(户口本);出院时按政策比例报销,减少个人垫支。
四、办理渠道建议
可通过医保部门官方APP或微信公众号办理备案,操作便捷。如需线下办理,可前往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材料。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建议参保人提前办理备案,确保异地就医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