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信息,玉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报销比例需结合医院级别和费用类型综合计算。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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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
报销比例60%
- 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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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60%-90%
- 300元以下报销30%,300-2000元报销70%,2000元以上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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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如玉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报销比例55%-70%
- 500元以下报销25%,500-10000元报销55%,10000元以上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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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50%-60%
- 1000元以下报销20%,1000-10000元报销45%,10000元以上报销40%。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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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1000元内按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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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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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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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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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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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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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分类 :甲类药全额报销,乙类药按70%-80%报销,自费药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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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贫困人员、五保户等可提高5%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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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统筹年报销限额为5000元。
四、大病报销
- 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起付标准20元/月,基金支付比例根据疾病类型提高5%-15%。
建议参保人员就诊前咨询医院医保办,确认具体报销流程及比例,特殊疾病可申请门诊特殊慢性病认定以获得更高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