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保跨市住院报销比例遵循 “参保地待遇” 原则,即参保人员在省内跨市(州)异地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政策予以报销。以成都市为例,其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如下:
- 门槛费以上至 3000 元报 88%。
- 3000 到 5000 元报 90%。
- 5000 到 10000 元报 92%。
- 10000 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 95%。
其中,乙类药品按 80%,贵重药品按 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 70% 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报销比例还需以参保地的医保政策为准。同时,异地就医需要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否则可能会影响报销比例或无法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