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成都最新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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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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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人员
需在参保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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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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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缴费需连续不间断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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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终止妊娠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三、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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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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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 :定额补助1000元(孕16周后)或300元(孕16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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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 :顺产5000元限额报销,难产113天限额报销(具体以定点医疗机构级别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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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计发标准为: $$\text{月平均缴费基数} \times \frac{12}{\text{当年天数}} \times \text{实际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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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天数 :顺产98天,难产113天,多胞胎按天数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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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工资关系 :与产假期间工资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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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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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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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向当地医保部门或指定机构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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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拨付 :审核通过后,津贴将发放至指定银行账户。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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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享受,仅限医疗待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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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政策以成都市医保局最新通知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官方解读,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