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陵水,医保交了 10 个月住院通常是可以报销的。
海南自 2025 年起设置了参保等待期相关政策。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 3 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缴 1 年,在 3 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 1 个月的变动等待期。如果是连续断缴 4 年及以上的,修复以后的变动等待期不少于 3 个月,加上原有 3 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则需至少等待 6 个月。
只要参保人不属于上述需要等待的情况,在医保正常缴费状态下,交了 10 个月后住院,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通常可以按规定报销。陵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一般为 60%-80%,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有所不同。
不过,各地医保政策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参保人在住院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就医的定点医院,以确保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