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东医保政策调整,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医保政策中,关于自费药报销的规定如下:
一、门诊统筹药品报销范围
- 门诊外配处方流转
定点医疗机构通过门诊外配处方流转至定点零售药店的所有医保目录内药品,均纳入门诊统筹药品保障范围,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 报销比例与材料要求
-
报销比例根据药品类别有所不同,具体以医保目录执行标准为准。
-
需携带诊断证明、缴费发票、费用清单等材料前往医保服务窗口申请报销。
二、自费药的报销条件
- 目录内药品
仅限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可报销,自费药(即目录外的药品)不在报销范围内。
- 先行自费结清
若药品属于自费药,需先自行支付费用,后续可通过医保报销补回。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医保类型限制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门诊统筹政策可能略有差异,需确认自身参保类型。
-
过渡期政策 :2025年1月1日新目录实施后,设有6个月过渡期,确保患者在此期间仍能按原标准报销。
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通过医保官方渠道确认具体药品是否在报销范围内,并保存好相关票据材料以备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