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是可以报销的。根据相关政策,参保人员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才能在异地享受医保报销服务。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条件、流程、比例和注意事项。
桂林职工医保异地住院报销的条件
备案条件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户籍已转入定居地的退休人员。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居住时间不少于3个月,需提供居住证、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 异地工作/学习人员:需提供单位外派证明或外出务工证明。
- 异地急诊人员:因急诊住院,需在入院5个工作日内提交急诊材料。
- 异地转院人员:需提供本地定点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备案材料
基础材料包括《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社保卡或身份证。附加材料根据备案类型提供,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户籍证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的居住证或房产证明等。
桂林职工医保异地住院报销的流程
线上办理
- 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进入“医保服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按照提示完成备案申请。
- 广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注册后选择“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或“异地转诊备案”,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
- 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通过该平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线下办理
携带相关材料至桂林市医保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桂林职工医保异地住院报销的比例
备案后报销比例
住院、门诊及药品费用按桂林本地同等医院级别进行报销,报销比例为90%(需符合医保目录范围)。
未备案或逾期备案情况
自治区内就医报销比例降低15%,跨省就医报销比例降低20%。
桂林职工医保异地住院报销的注意事项
急诊未备案
可以申请临时备案,需在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补交急诊材料。
异地门诊
职工医保支持跨省门诊直接结算,无需备案,但需确认就医地医院是否开通此项服务。
桂林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是可以报销的,但需要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条件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工作/学习人员、异地急诊人员和异地转院人员。备案材料包括《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社保卡或身份证等。报销比例在备案后为90%,未备案或逾期备案的情况下会有所降低。急诊未备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临时备案。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桂林职工医保异地住院报销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桂林职工医保在外地住院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桂林职工医保在外地住院报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异地就医备案材料:
- 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应的备案材料: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户口簿复印件,承诺书原件)。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提供居住证明(如异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房产证明、租房合同等)及关系佐证材料(如户口本、结婚证等),无法提供的,提供个人承诺书(居住证明和关系佐证复印件;承诺书原件)。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提供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明确写有备案地址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 异地转诊人员:提供自治区内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广西基本医疗保险转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就医证明》。
- 异地急诊人员:提供急诊住院材料(如有急症病情描述的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或入院记录)。
- 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应的备案材料:
-
住院相关材料:
- 住院费用发票
- 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 诊断证明书
- 入院记录或住院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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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材料:
- 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可提供复印件)
-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 转诊证明(如有)
- 特殊疾病诊断证明(如有)
办理流程:
- 备案:通过广西政务一体化平台“一件事”办理专区、“智桂通”APP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收集材料: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所有材料。
- 提交申请:将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或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 审核与报销: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费用将直接打入社保卡金融账户或指定银行账户。
桂林职工医保在外地住院报销的流程是什么
桂林职工医保在外地住院报销的流程主要分为两种情况: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以下是详细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直接结算
-
异地就医备案:
-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广西医保APP、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备案。
- 备案时需提供参保地(桂林)、就医地、备案类型等信息。
-
住院就医:
- 备案成功后,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手工报销
-
未备案或无法直接结算:
- 若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医院无法直接结算,需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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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报销联原件(加盖医院收费章)。
- 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原件、处方。
- 出院病情证明或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加盖医院公章或病情证明章)。
- 外伤住院需提供住院期间的病案首页和入院记录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专用章)。
- 参保人员本人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 未成年人无身份证及银行卡的,需提供小孩户口本和户主页原件及复印件、小孩出生医学证原件及复印件、父亲或母亲银行卡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户主和身份证应为同一人)
-
提交申请:
- 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上述材料进行手工报销。
- 报销申请可在出院后的3个月内提交(特殊情况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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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按参保地政策正常报销。
- 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下降20%;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比例不下降。
桂林职工医保在外地住院报销的比例是多少
桂林职工医保在外地住院的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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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异地备案的情况:
- 长期异地安置或急诊短期异地备案:在备案区内或区外住院,按参保地的报销比例执行。
- 经同意转院:转诊到自治区内住院的,执行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转诊到自治区外住院的,在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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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异地备案的情况:
- 在统筹地区外自治区内住院:在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15%。
- 在自治区外住院:在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20%。
-
具体报销比例:
- 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桂林市):
- 在职人员:85%
- 退休人员:87%
- 异地住院报销比例:
- 自治区内:
- 在职人员:85% × 85% = 72.25%
- 退休人员:87% × 85% = 73.95%
- 自治区外:
- 在职人员:85% × 80% = 68%
- 退休人员:87% × 80% = 69.6%
- 自治区内:
- 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桂林市):
-
其他注意事项:
- 乙类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个人先自付10%;丙类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个人先自付20%。
- 年度内住院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个人按自付比例负担部分,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额医疗救助资金报销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