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退休条件
参保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 年龄要求
-
男性累计缴费满25年
-
女性累计缴费满20年
- 缴费状态要求
- 退休时处于连续参保状态,且实际缴费年限≥10年
- 其他特殊群体
- 2019年12月31日前转移至徐州市的人员,按实际缴费年限≥10年执行
二、缴费年限计算规则
- 视同缴费年限
- 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
- 实际缴费年限
- 包括参保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际缴纳医保的年限
- 补缴政策
- 未达到最低年限的参保人员可一次性补缴,但需以退休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比例补缴,且不补划个人账户资金
三、缴费比例
-
职工缴费比例 :9%
-
灵活就业人员比例 :11%(含门诊待遇)或6%(仅限住院)
四、特殊情况说明
-
若参保人员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未达标,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通过补缴方式满足年限要求
-
补缴后仍需满足“30年连续参保”条件(含视同缴费年限)才能享受待遇
以上信息综合了徐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