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参保人群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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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乡镇卫生院 :50%报销比例,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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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75%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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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7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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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60%报销比例
- 退休人员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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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以下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5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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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及以上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500元,60%报销比例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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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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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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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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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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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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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内:83%-91%(2025年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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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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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7万元:9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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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万-20万元:9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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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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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在职工基础上再提高1个百分点
- 居民医保(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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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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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75%
三、大病医疗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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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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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1.2万元以下: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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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10万元:50%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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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20万元:60%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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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65%补偿(每人最高30万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 费用扣除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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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先扣除500元起付线(职工)/100元(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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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及自费部分不参与报销
- 年度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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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门诊年度报销封顶2500元,退休职工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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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年度报销封顶51万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