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保政策,医保卡(包括社保卡和医保电子凭证) 不可共用 ,即一个人的医保卡只能由本人使用,不能转给他人或家庭成员共享。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医保卡的基本原则
- 个人账户封闭性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仅限参保本人使用,任何家庭成员(如配偶、父母、子女)均无权直接使用。
- 实名制管理
医保卡以参保人身份证为识别码,所有医疗费用需通过本人实名就医、购药时结算。
二、家庭共济的适用范围
北京市自2022年12月1月起推出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医疗费用和药品费用,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被共济人参保要求
被共济人(如配偶、父母、子女)需同时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若在外省市参保则无法使用。
- 备案流程
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京通”小程序办理家庭共济备案,备案成功后,被共济人可持本人医保卡使用授权额度。
三、注意事项
- 医保卡不可借用或代用
即使参保人同意,他人冒用医保卡就医、购药将导致医保基金损失,并可能面临罚款及医疗费用自费。
- 政策调整
家庭共济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类型的医保(如城乡居民医保)暂不支持此功能。
四、常见误区
- 误区 :医保卡可以全家共用
正解 :医保卡不可共用,但可通过家庭共济政策实现个人账户资金的合理使用。
- 误区 :医保卡可以借给他人垫付费用
正解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仅限本人消费,垫付需自费。
建议办理家庭共济前,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确认最新政策细节,确保符合条件并完成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