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医保断缴与报销的关系如下:
一、断缴后报销资格
- 中断时间≤3个月
若参保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可在第4个月(含)前补缴,补缴后视同连续缴费,中断期间的医保待遇可正常享受。
- 中断时间>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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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超过3个月未补缴,则视为断缴,断缴期间无法享受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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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参保后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才能恢复报销,且存在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二、其他注意事项
- 个人账户影响
中断期间个人账户无返现或停用,但个人账户余额不会清零,累计缴费年限继续累计计算。
- 灵活就业人员特殊说明
若为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内补缴可恢复待遇,但重新参保后仍需满足6个月等待期。
- 缴费年限计算
断缴期间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但个人缴费年限不清零,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2009年1月1日前参保)或20年(2009年1月1日后参保)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建议参保人员避免长时间断缴,以免影响医疗报销和退休待遇。若已断缴,应尽快补缴并完成6个月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