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滁州医保政策调整,住院报销标准如下:
一、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 起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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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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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住院:65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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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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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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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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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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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80%(至少10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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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80%
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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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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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30万元
三、报销额度示例
假设某职工在三级医院住院,总医疗费用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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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部分 :5万元 × (1 - 75%) = 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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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 :5万元 × 75% = 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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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自付比例 :在职职工的60%,即1.25万元 × 60% = 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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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医保支付 :3.75万元 - 7500元 = 3.675万元 (约36750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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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与医院级别相关,三级医院报销比例高于基层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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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共同构成支付方式,职工个人支付比例约为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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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范围扩大至全市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调整后的最新规定,具体报销金额需根据实际医疗费用和参保类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