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药店是否纳入医保统筹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一、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的情况
- 自愿申请纳入
符合《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辽医保办发〔2023〕1号)的定点零售药店,可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
- 需提交申请表并经过医保经办机构的审核与现场评估,通过后签订补充协议。
- 直接开通服务
“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可直接开通门诊统筹服务,无需额外申请。
二、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统筹的范围
- 支付范围扩展
辽宁省将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费用保障基础上,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 基层医疗机构(如综合医院、社区卫生中心)和定点零售药店均被纳入保障范围。
- 药品保障升级
通过预付周转金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备药,药品种类由100种左右增加到200种以上,更好满足日常用药需求。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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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纳入名单及流程需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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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如抚顺、鞍山)可能存在细化政策,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3年辽宁医保政策文件,政策实施后参保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就医购药将更加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