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南京医保支持异地报销,具体政策如下:
1. 异地就医备案政策
异地就医报销需要先办理备案手续,具体分为以下两类人群: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或工作的人员。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材料,到南京市或所在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并领取《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 异地转诊人员:因疾病需转诊至外地医院的患者,需由南京市三级医院主任医师出具转诊意见,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随后携带该表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2. 备案流程
备案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 提交申请: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备案。
- 办理备案手续:医保经办机构录入信息,生成备案表,申请人签字确认。
- 办理省卡:备案完成后,参保人需凭身份证和备案表到市或区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
- 就医结算:备案成功后,参保人需在就医地的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刷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3. 报销范围和比例
- 报销范围: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居住或工作的人员,其住院费用可以直接结算。
- 转诊人员需在指定医院就医,费用方可报销。
- 报销比例:
- 省内异地就医按“参保地政策,参保地目录”结算;跨省异地就医按“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结算。
- 无转院证明的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可能降低。
4. 直接结算与垫付报销
- 直接结算:参保人凭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刷卡直接结算,个人承担部分直接支付给医院,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 垫付报销:如未实现直接结算,参保人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凭相关材料(如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5. 注意事项
- 办理备案后,必须在就医地的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否则无法直接结算。
- 转诊人员需严格按照指定医院就医,超出范围的费用可能无法报销。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操作流程或所需材料,可联系南京市或所在区的医保经办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