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梧州市岑溪市现行法律规定,产假和陪产假的天数如下:
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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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产假 :98天(国家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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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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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夫妻,女方可增加产假50天,总产假为14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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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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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陪产假天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男方可享受 25天护理假 (即陪产假),用于照顾新生儿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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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产假及陪产假期间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扣减,生育津贴按相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单位参照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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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保护 :对从事特殊工种的女职工,应调整工种或减轻工作量
以上信息综合了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来源,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