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相关规定,徐州市社保视同缴费年限的起止时间如下:
一、视同缴费年限的起始时间
- 养老保险
徐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从 1992年1月1日 开始执行。
-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从 2000年8月1日 (制度启动时间)开始计算,此前符合规定的工龄或工作年限均计入。
二、视同缴费年限的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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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截至 2014年10月1日 ,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始缴纳养老保险的年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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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无统一结束时间,只要持续参保缴费即可累计计算年限。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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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对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存在差异,例如南京市从1996年1月1日开始,而徐州市明确为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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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算 :视同缴费年限会影响基础养老金的计算,通常每增加1年视同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会增加约0.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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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影响 :2024年退休人员需注意,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截止时间可能因参保地政策不同而有所调整,需结合自身参保情况确认。
建议办理退休手续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以获取最新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