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的相关法律规定,产假和陪产假的具体天数如下:
一、女职工产假天数
- 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 98天产假 ,其中产前可休假 15天 。
- 特殊情形延长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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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增加产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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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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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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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 15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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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流产:享受 42天产假 。
总计 :正常生育最多可休息 158天 (98天+60天)。
二、男方陪产假天数
- 基础护理假
男方享受 15天护理假 ,期间工资照发。
- 特殊情况延长
若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护理假可适当延长,但需符合相关规定。
三、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 法律依据 :
产假天数主要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护理假依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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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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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延长产假需经医疗机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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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单位可能对护理假管理存在差异,建议提前与单位沟通。
以上信息综合自法律条文及律师解答,实际执行中可能因单位政策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