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转移个人缴费部分
人员统筹内范围转出是指参保人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将社保关系从原参保地转移到新参保地,但转移过程中仅转移个人缴纳的社保部分(即个人账户金额),单位缴纳的部分(即统筹基金部分)不会随人员转移而转移。具体说明如下:
一、转移范围与对象
- 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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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调动、辞职、退休等原因需跨统筹地区转移社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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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申请转移,单位参保人员通常由单位代办。
- 不包含内容
- 单位缴纳的统筹基金部分不转移,退休后由新参保地按当地标准划入个人账户。
二、转移流程与影响
- 转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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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参保人员或单位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交转移申请,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劳动合同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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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支持线上办理,可通过当地社保官网或APP操作。
- 待遇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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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后,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停止缴费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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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新参保地会根据当地统筹水平和缴费年限重新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原参保地累计金额合并计算。
三、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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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医保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个人账户仅限个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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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明确退休后医保待遇的享受条件。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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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前需确认新参保地的缴费基数和待遇标准,避免影响退休后养老金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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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转移期间出现断缴,需补缴后方可享受待遇。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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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区域退休 :若在转移后达到退休年龄,新参保地会按其缴费年限和当地平均工资计算统筹部分,与原参保地累计金额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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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处理 :若在转移后重复参保,需先终止原参保地医保,避免重复享受待遇。
通过以上说明,人员统筹内范围转出主要涉及个人账户的转移与统筹基金的独立性,参保人员需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