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是任玉刚。以下是关于他的详细信息,包括他的职责、业绩和联系方式。
现任局长
任玉刚的背景
- 任玉刚于2022年4月13日被鹤岗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 他在担任局长之前,曾任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局长。
任玉刚的职责
- 自然资源管理和规划:任玉刚负责鹤岗市的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包括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资源的资产所有者职责和用途管制职责。
- 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他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并负责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 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管理:任玉刚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并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职责和业绩
推动政校合作
- 任玉刚与黑龙江科技大学矿业工程学院召开政校合作会议,探讨人才培养和科研成果转化,推动学术交流和技术支持。
- 通过政校合作,提升了鹤岗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人才培养质量和科研成果转化效率。
走访慰问驻村工作队
- 2024年11月22日,任玉刚带队走访慰问驻村工作队,实地考察工作队的日常作业与生活状况,并听取工作汇报。
- 他强调驻村工作队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力量,鼓励工作队继续扎根乡村,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 2023年9月15日,任玉刚带领业务科室深入企业一线,倾听企业诉求,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 通过精准服务和政策落实,增强了企业发展信心,促进了民营经济的振兴。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鹤岗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址为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190号。
联系电话
任玉刚的联系电话为0468-3358367。
任玉刚作为鹤岗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承担着自然资源管理和规划、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管理等多项重要职责。他通过政校合作、走访慰问驻村工作队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多项举措,展现了其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为。如需进一步联系,可以通过鹤岗市自然资源局的办公地址或联系电话进行。
鹤岗市自然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鹤岗市自然资源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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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自然资源所有者职责和用途管制职责:
- 负责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
- 拟定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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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 建立全市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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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 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的国家制度、标准、规范。
- 建立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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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 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资产核算和编制资产负债表。
- 负责落实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资源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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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 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
- 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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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与监督实施:
- 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 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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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修复:
- 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
- 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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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
- 拟订并实施全市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
- 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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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
- 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地质勘查项目。
- 负责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许可、储量管理以及矿山生态环境修复。
鹤岗市自然资源局在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鹤岗市自然资源局在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采取了多项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野生动物保护
- “巡山清套”专项行动:鹤岗市多点联动,深入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巡山清套”专项行动,加强巡林管护,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 联合执法检查:市林草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单位,加大对城区内的市场、饭店、宠物店及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等经营场所的执法检查,重点打击无证销售、倒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 宣传活动:开展以“加大物种保护投入力度,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鼓励群众举报非法猎捕行为,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
2. 森林草原防火
- 发布防火命令:鹤岗市人民政府发布了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明确了防火期、严控野外火源、落实防火责任和强化监督检查等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生态安全。
3. 耕地保护
- 创新耕地保护机制:通过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建立耕地占补平衡长效机制等措施,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的稳定。
- 加强监管手段: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智慧监管平台,建立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
- 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通过实地走访、宣传引导等方式,提高农民保护耕地的意识,严守耕地红线。
4.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 实施统一确权登记: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的国家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5. 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 实施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实施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鹤岗市自然资源局在应对自然灾害和环境保护方面有哪些成功案例?
鹤岗市自然资源局在应对自然灾害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多项成功案例,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实例:
应对自然灾害
- 地质灾害防治:
- 编制防治方案:2023年年初,鹤岗市自然资源局编制了《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落实了主体责任,制定了具体的防治措施,确保汛期防范工作有的放矢。
- 隐患点巡排查:全年共组织开展了700余人次、近800处次的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巡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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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绿色发展:
- “三线一单”实施:鹤岗市通过实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化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推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促进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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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治理:
- 棚户区改造:通过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改善了城市基础设施,减少了环境污染源,提升了城市整体环境质量。2008年以来,累计完成拆迁安置110407户,基本完成主城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
- 黑臭水体治理:启动“两河十四沟清水秀岸综合治理工程”,通过拆除沿河两岸棚户区、修建堤岸、清理河道、铺设污水管线等措施,实现了城市黑臭水体的治理,显著改善了城市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