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支持异地医保使用,具体政策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范围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在西安市外连续生活、居住、工作6个月以上人员。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如急诊抢救)。
二、报销政策
- 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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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门诊(含门诊慢特病)、门诊药品费用可按就医地政策报销,个人自付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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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疾病)需在参保地完成资格认定后,方可享受直接结算。
- 报销比例与标准
报销比例及起付标准按就医地政策执行,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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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按参保地规定的报销比例(如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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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费用:在医保目录内按比例报销。
三、办理方式
- 线上办理
通过“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个人网厅完成备案,操作便捷。
- 线下办理
可前往参保地医保中心或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四、注意事项
- 社保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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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制卡的社会保障卡需在就医地重新制卡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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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可直接结算。
- 报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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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关系需完成转移登记后方可使用异地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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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仅限境内使用,不可境外结算。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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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 :需在出生后90日内办理参保登记,缴费后按政策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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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 :未备案情况下,门诊费用需自费,住院费用可先垫付后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最新官方信息,具体操作前建议通过“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最新细则。